奇幻新游活动中心



繼親收養

依據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18條:

「父母對於兒童及少年出養之意見不一致,或一方所在不明時,父母之一方仍可向法院聲請認可。經法院調查認為收養乃符合兒童及少年之最佳利益時,應予認可。」

倘若前妻不同意收養一事,您與太太仍舊可以遞狀聲請收養,法院會調查現況,再依據兒少最佳利益作出收養認可與否的裁定。

中心理解對您與妻子來說,希望能夠辦理收養讓太太正式成為兒子法律上的母親,但對前妻來說,一旦收養成立,她將失去與兒子之間的親子關係,站在她的角度思考,我相信身為父親的您也能理會她為難的處境。因此建議您可以先將您與太太決定辦理收養的動機、原因告知前妻,讓她知道辦理收養是為了讓您與太太能夠更加妥善的照顧孩子,並非要切斷她與孩子的關係,如此一來應能幫助前妻在此事作出對孩子更好的決定。